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君子尊重法制,惟恐行為違背或觸犯了法條。但談到法,孔子對它實有情結。
孔子年輕時,天下有一些著名人物,如晉國大夫叔向、鄭國執政者子產、吳國公子季札等,都曾深刻地影響孔子。
春秋末年,禮壞樂崩,社會人心不復淳樸。為了追求國家更好的治理,於是鄭國率先訂定一部成文的法律。從文化發展來說,這是必走之路。然而,叔向因此特別寫信給鄭國的執政者子產,提出批評。他意識到這將帶來時代的重大變化,也感慨著重禮樂以治天下的時代將一去不返了。孔子也開始思考:到底是用刑法來治國好呢?還是用禮樂來治國好呢?
孔子的思考,影響了2500年的中國政治制度與法治思想,正如歷史學者黃仁宇所言,中國兩千年來是以道德代替法制,國人也習慣以道德化的姿態,去維護或衝擊現有體制。此刻,我們還無法斷言這是幸或不幸,但百多年來,全面拋棄傳統向西方看齊的法學思維,確實與中國社會磨而不合,處處產生扞格。如廢死的爭議、法律屈從政治等…。若不能追本溯源,就無法根治,讓法律成了中華文明的軟肋。
千年回眸8法治─今日阿修羅 導言
東西方法律觀念的萌生,從源頭就大相逕庭。東方是由上而下,西方是由下而上。
子曰:「道之以政 齊之以刑 民免而無恥 道之以德 齊之以禮 有恥且格」。無論叔向或孔子,都認為法律是為了統治者不得已的需要,但施政若用律法而棄禮教,則是捨本逐末。故中國古代成文法律均以刑法為主,民法附屬之。如現存最完整的古代成文法《唐律疏議》雖然有婚姻、田產等相關規範,但主要仍是以違反規定時該處以何種刑罰
西元前450年左右,羅馬共和國創設的《十二銅表法》乃至後面的羅馬帝國法律,對於公民權、財產保障以及民事契約的相關規定,都讓法律看起來不會如此殺氣騰騰。主要原因在於十二銅表法一開始就是底層羅馬人民與元老院抗爭下取得的成果,相較於中國古代法律高度重視「違法裁罰」,羅馬法對於「權利保障」的概念就更深。
幾千年來,根植在不同土壤長成的法律樹,被強行嫁接到風土人情倫理
都截然不同的環境中,枝不繁、葉不茂、蝨蚜百蟲寄生,自是必然。但如何覓得驅蟲良藥?仍得從文化中求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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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月照今塵之千年回眸》(陳瑋主持)(固定來賓段心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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